吉林省出台《药品生产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2/07/15|来源:315信用建设网|专栏:政府推动
为充分发挥药品监督管理职能,强化企业质量安全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形成统一规范、依法生产、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制发了《吉林省药品生产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该《意见》提出,力争在2007年年底前初步建立全省药品生产企业信用等级分类管理运行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药品生产监督信息平台,建立全省药监信息交互传递网络,规划和整合重要信息资源,使药品生产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与药品监管网络化建设有机结合。具体办法是,建立健全药品生产企业信用信息档案,评价药品生产企业信用等级,建立激励与惩戒机制。其中,药品生产企业信用信息档案主要包括企业基础信息、GMP检查信息、抽验检验信息和日常监管信息等四个方面内容。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依据企业信用信息档案评价划分企业信用等级,信用等级分为守信、基本守信、警示、失信四级。对被认定为守信等级的企业,监管部门将给予政策支持;对被认定为基本守信、警示、失信等级的,监管部门将采取防范、提示、加强日常和专项检查频次、媒体曝光、依法从重处罚等相关的措施予以惩戒。
文章搜索
大家关注
- 政府推动 吉林省出台《药品生产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 政府推动 江苏医保定点机构要评诚信等级 不合格降级或摘牌
- 政府推动 合肥勘察设计市场新规 不良企业要上诚信黑名单
- 政府推动 宁夏鼓励运用“互联网+”方式规范招投标
- 政府推动 广东省启动修订招投标法实施办法
- 政府推动 北京:建设工程全面推行电子化招投标取得实效